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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制度

武汉纺织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來源: 作者:編輯人:發稿時間:2022-03-10浏覽次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条 课程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是学科专业建设的基础,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教学管理的关键。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深入开展,学院决定实施“课程建设工程”,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课程建设的类别包含通识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教学等课程。

第三条 “课程建设工程”工作在学院领导下由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组织实施,包括组织申报工作、专家评审、项目中期检查与验收、接受和处理异议等有关事项。

第二章課程建設的目標與標准

第四条 总体目标:学院按照“遴选一批、建设一批、培育一批、带动一批”的课程建设思路,经过3-5年左右的时间,全院建设十门左右在師資隊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都具有较高水平,并能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核心课程;培养一批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的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培育一批国家、省、校级精品课程和优秀课程;全面推动我院课程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使我院人才培養质量和教学水平显著提升。

第五条 建设标准:课程建设规划科学可行,有健全的课程质量监控体系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部署的高?纬探ㄉ璞曜迹岷涎г嚎纬探ㄉ璧氖导,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完善学院各类课程建设。每门课程要求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教学内容、课程标准;课程教材的选用必须符合课程标准,教材的选用客观上应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并遵从《武漢紡織大學尊龙凯时(中国)與人工智能學院課程建設管理辦法教材選用與評估辦法》。

第三章課程建設的申報、立項與評審

第六条 课程建设的申报工作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协调组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各系主任、课程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与实施。

第七条各系主任、课程负责人要在对各专业的培養方案、课程体系及目前所开设的课程等分析和总结的基础上,负责制定各系各类课程的三年建设规划,并负责遴选、落实各门课程的负责人及课程建设小组成员。

第八條承擔課程建設的負責人應根據學院所制定的課程建設規劃,填寫《尊龙凯时(中国)與人工智能學院課程建設立項申報書》,每位教師只能申報一門課程。教學指導委員會依據本學院本科生課程建設總體規劃、課程建設負責人和課程建設小組的情況,對本學院的課程建設立項申報書進行審查、討論,簽署具體意見。

第九條在建設期內每年受理一次項目申報,並負責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評審。學院根據本年度可能用于本科生教育創新資助計劃的金額數,按教學指導委員會評審意見確定最終本年度立項建設課程。

第十條獲准立項建設的課程負責人需與學院簽訂《課程建設協議書》,要求建設內容與目標明確,建設措施得力,重視實效;項目的建設周期一般爲二到三年。

第十一条 课程建设管理实行“申报遴选、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达标替补”的动态管理原則,通过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第十二条 课程负责人的具体职责为:

1.具體負責本課程建設的理論研究、教學內容的組織、教學方法與手段的改革、教材的征訂或編寫、考核辦法的制定、試題的命題與成績評定、課堂教學質量的檢查與評估、必備教學文件的建設與檢查等方面的組織工作。

2.负责制订本课程建设与发展的长远规划与年度计划,并予以贯彻落实。课程建设规划的内容包括:课程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思路、師資隊伍建设规划、实践教学建设规划、教材建设规划、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规划以及为达到目标而采取的措施。

3.負責本課程團隊圖書資料、儀器設備的建設和管理以及經費管理工作。

4.負責組織本課程團隊建設和發展大事記的記錄、年度總結彙報、檔案管理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章課程建設管理與考核

第十三條獲准項目需在建設中期依據《課程建設協議書》向學院提交課程建設進展情況報告。凡未按計劃進行課程建設或不按時做中期報告的,將被視爲停止此項計劃,並檢查有關人員的責任。若建設期間發生明顯質量下降或教學事故,將終止在三年內不再將其列入新的課程建設規劃。

第十四條檔案管理:課程團隊負責人應指定一名教師專門負責本課程團隊的檔案管理工作。檔案內容一般包括:

1.課程團隊人員情況,如人員結構狀況、主講教師情況、青年教師及其指導教師情況、人員流動情況記錄、聘任合同書,學習培訓證明、學曆證明等;

2.教学文件,如各类政策法规、規章制度、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课程教纲、教材、实验指导书、教案、讲稿、习题集或题库、课表、课程总结、试卷分析等;

3.教務檔案,如各種教學活動的通知、課程建設和發展大事記、課程建設的各類總結、教學經費的撥入和使用情況等;

4.教學研究檔案,如教研活動記錄、教育教學研究立項情況、教育教學研究成果、獎勵證書等;

5.學生學習檔案,如成績記錄、試卷分析、輔導答疑及作業批改情況、學生課外科技文化活動情況、指導學生科研情況等。

第十五条 课程验收工作由学院组织专家组依据《课程建设协议书》进行,验收内容包括:是否达到项目协议书所规定的目标;有关成果的先进性和受益面;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第十六条 每学年末,各课程团队均应进行本学年课程建设工作的总结,并提出下一学年工作的目标和重点,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課程建設工作總結包括以下內容:

1.師資隊伍情况:教师姓名、职称、年龄、学历学位、专业;

2.實踐教學情況:實踐教學的內容與方式,完成計劃規定的實踐教學要求的情況;

3.课程建设情况:師資隊伍、教学条件、教学大纲、教材、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资料建设情况及较大的改革与成效;

4.課程建設規劃落實情況:規劃中任務的完成情況,未完成任務的原因及後續措施;

5.教學研究情況:教學研究方面采取的措施和成果、課題研究、多媒體課件制作、發表論文情況及獲獎情況,獲獎人員及項目、教學研究成果的驗收(獲獎及成果證書複印件報學院辦公室備案)。

第十七条 每学年末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对学院的课程建设情况作出书面的总结报告,并以教学简报的形式向全院公布。

第十八条 每学年末组织一次全院范围的课程建设经验交流和教育教学研讨会,评选出建设成绩突出的课程团队或专业以及优秀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课程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设立专项奖励经费,个人的成绩记入其业务档案,作为职称晋升的依据。

第五章附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各课程所属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